本次抽查依据GB/T12706.1-2020《额定电压1kV(Um=1.2 kV)到35 kV(Um=40.5 kV)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1部分:额定电压1kV(Um=1.2 kV)和3kV(Um=3.6kV)电缆》、GB/T5023.3-2008《额定电压450/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3部分: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线》、GB/T5023.5-2008《额定电压450/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5部分:软电缆(软线)》、JB/T8734.2-2016《额定电压450/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第2部分:固定布线用电缆电线》、JB/T8734.3-2016《额定电压450/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第3部分:连接用软线和软电缆》、JB/T8735.2-2016《额定电压450/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软线和软电缆第2部分:通用橡套软电缆》、GB/T5013.4-2008《额定电压450/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第4部分:软线和软电缆》、JB/T10491-2022《额定电压450/750V及以下交联聚烯烃绝缘电线和电缆》等标准的要求,对电线电缆产品的绝缘平均厚度,绝缘最薄处厚度、护套平均厚度,护套最薄处厚度、导体电阻(20℃)、单根垂直燃烧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本次抽查发现济南市8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,不合格项目为电气性能试验-导体电阻(20℃)项目。
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》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,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。